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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版TPASS

澎湖版「 TPASS 行政院通勤月票一卡通 」

 

澎湖版「 TPASS 行政院通勤月票一卡通 」購卡方式、補貼及月票購買說明



【 購卡及補貼 】

Q:哪裡有販售澎湖版TPASS紀念卡?設籍於澎湖縣的民眾要如何申請縣民卡呢?
A :購票 / 續票 / 退票 / 申辦縣民卡 / 販售紀念卡地點:

  • 馬公公車總站
  • 澎湖車船處交通船 馬公候船室
  • 澎湖車船處交通船 七美售票站
  • 澎湖車船處交通船 望安售票站

申辦縣民卡請攜帶身分證及2吋照片一張,前往以上服務地點辦理,現場等候製卡,卡片完成後可當場領卡。


Q:澎湖縣縣民卡有哪些卡種跟申請限制呢?
A:

  • 縣民公車卡:限設籍於馬公、湖西、白沙、西嶼民眾申辦。
  • 縣民車船卡:限設籍於七美、望安民眾申辦。
  • 縣民公車卡及縣民車船卡由車船處補助購買票卡費用,免費申辦,故不適用購卡補助優惠。


Q:澎湖版「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一卡通」售價?
A :每張 110 元


Q:補貼的 100 元儲值金如何領取?
A :請至一卡通官網綁定 iPASS MONEY 進行「TPASS 行政院通勤月票一卡通」完成記名,收到記名完成 MAIL 通知後,即可到四大超商由店員靠卡領取 100 元一卡通儲值金,每人限領一次。

注意!縣民公車卡、縣民車船卡限定設籍澎湖之民眾免費申辦,由車船處補助購買票卡費用,故不適用購卡補助優惠。



【 月票 】

Q:澎湖縣公共運輸月票上線時間?
A :2024/10/07


Q:澎湖縣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方案種類、售價、內容?
A :
一般月票卡:是一張為期30日的交通月票,發行兩種月票方案分別為「公車月票卡」票價每月210元和「車船月票卡」票價每月1,000元。

月票方案 公車月票 車船月票卡
售價 210元 1,000元
運具 澎湖地區所有市區公車 澎湖地區所有市區公車以及交通船
說明 1. 每次開卡後使用期間為30日,30日內可不限里程、不限次數搭乘車船處經營之市區公車。
2. 使用範圍不含台灣好行所有路線。
3. 月票發售不分使用者身份、年齡且不分全票半票。
1. 每次開卡後使用期間為30日,30日內可不限里程、不限次數搭乘車船處經營之市區公車及交通船縣內航班之「馬公-望安-七美」,不含增開航班及延航高雄航班至高雄(但含馬公-望安-七美)。
2. 搭乘交通船須至候船室售票櫃檯現場排隊劃位。
3. 使用範圍不含台灣好行所有路線。
4. 月票發售不分使用者身份、年齡且不分全票半票。

 

縣民月票卡:限定設籍澎湖縣居民申辦的交通月票,發行兩種月票方案分別如下,月票方案票價由澎湖縣政府全額補助,持卡人依不同方案別可不限里程、不限次數搭乘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經營之交通運具。

月票方案 縣民公車卡(限設籍澎湖縣居民申辦) 縣民車船卡(限定設籍於七美/望安居民申辦)
售價 210元 1,000元
運具 澎湖地區所有市區公車 澎湖地區所有市區公車以及交通船
說明 1. 縣民月票卡票價由縣府全額補助,縣民無需自行購票,每次搭乘時驗票機不判斷效期。惟民眾辦理縣民月票卡後,由車船處補助購買票卡費用,故不適用購卡補助優惠。
2.持縣民公車卡可不限里程、不限次數搭乘車船處經營之市區公車。
3.使用範圍不含台灣好行所有路線。
1.縣民月票卡票價由縣府全額補助,縣民無需自行購票,每次搭乘時驗票機不判斷效期。惟民眾辦理縣民月票卡後,由車船處補助購買票卡費用,故不適用購卡補助優惠。
2.持縣民車船卡可不限里程、不限次數搭乘車船處經營之市區公車及交通船縣內航班之「馬公-望安-七美」,不含增開航班及延航高雄航班至高雄(但含馬公-望安-七美)。
3.使用範圍不含台灣好行所有路線。

Q:澎湖縣公共運輸月票方案適用的卡種及限制?
A :

  • 澎湖版TPASS紀念卡:可綁定公車月票卡210元方案或車船月票卡1,000元方案
  • 縣民公車卡:可綁定縣民公車卡210元方案
  • 縣民車船卡:可綁定縣民車船卡1,000方案
  • 一卡通實體儲值卡(包含普通卡/聯名卡/Debit 卡,註:聯名卡及 Debit 卡之票卡效期需 60 天以上)及TPASS各版本皆可設定澎湖縣公共運輸月票方案。

註:票證公司所發行之敬老卡、社福卡、愛心卡及優待卡等已享有優惠卡別,皆不適用。


Q:可以用現金去買澎湖通勤月票方案嗎?
A :不行,購買設定通勤月票時,由電子票證內儲值金扣款,須儲值足額金額才可買月票。一卡通卡片連結「iPASS MONEY」帳戶,餘額不足就能從「iPASS MONEY」帳戶為卡片自動加值。 電支綁定電票教學


Q:澎湖縣公共運輸月票方案要去哪裡購買呢?
A :

  • 馬公公車總站
  • 澎湖車船處交通船 馬公候船室
  • 澎湖車船處交通船 七美售票站
  • 澎湖車船處交通船 望安售票站


Q:續購月票的日期如何計算?
A :一般月票卡之月票方案持卡人得於通勤月票有效期間屆滿前10日起,辦理續購相同方案之通勤月票;續購之通勤月票開始日期為卡片內通勤月票到期日之隔日。例如:旅客通勤月票使用期限為 113年10月30日,則該名旅客通勤月票可辦理續購期間為113年10月21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止;續購之通勤月票開始日期則為113年10月31日。


Q:一次只能買一種通勤月票方案嗎?
A :是的,每張電子票卡,限制只能設定一種通勤月票,卡片內之通勤月票尚未到期前無法購買其他運具之通勤月票。例如:卡片已有未到期之行政院通勤月票,則無法購買「澎湖縣公共運輸月票」。


Q:通勤月票開卡及使用期限?
A :

  • 一般月票卡:通勤月票購買後,使用期限由第一次使用當日(各運具均可啟用,啟用日期不受當日啟用時間而改變)起,至各方案指定之連續天數日止。通勤月票到期當日結束時間,以各運具當日營運結束時間或該路線最後收班時間為準。
  • 縣民月票卡:澎湖縣民公車卡及縣民車船卡無限制使用效期,若該持卡人因戶籍遷離澎湖地區或辦理除戶之情形,則終止該縣民月票卡使用權限。

註:搭乘交通船、台灣好行或其他運具,須於搭乘前至該運具的售票櫃台,確認現場候位情形,俟有空位時持月票卡片於驗票機感應區進行靠卡感應,以驗證該票卡為有效票後,由售票櫃台提供該運具之紙票或電子票,再依該交通票使用規則或乘車須知進行搭乘。


Q:該如何退票呢?退票的規定與限制?
A :
縣民月票卡:「縣民公車卡」和「縣民車船卡」領卡時,縣民皆無負擔購置方案費用,故不可辦理退票,亦無法使用車船處發行之縣民月票卡綁定其他通勤月票方案。

● 一般月票卡:

  1. 通勤月票於購買後,若未於30日內啟用,除縣民月票卡以外,可申請辦理退票。通勤月票如已啟用,退票限於通勤月票效期內至指定販售通路辦理,退票金額存入電子錢包,逾期不予退費。
  2. 退票金額之計算,除另有規定者外,應由通勤月票票價扣除「經過日數」之每日扣減金額加總,及退票手續費20元後,退還餘額(不敷扣除者不予退費)。
  3. 前項「經過日數」係指「通勤月票啟用日起至退票日止」之經過日數,包含退票當日;購買後,未啟用即退票,則經過日數以0日計;通勤月票一經啟用,當日均視為已搭乘,不得計入退費。
  4. 退票須至指定販售通路辦理,退費金額一律存入該張電子票證儲值金中;退票手續費退回通勤月票專款帳戶。

 

● 一般月票卡退票金額算法:

經過日數 通勤卡片月票退費金額 (不含手續費20元)

公車月票卡方案 (每日扣減$100)

車船月票卡方案 (每日扣減$400)

0(天) 210(元) 1000(元)
1(天) 110(元) 600(元)
2(天) 10(元) 200(元)
3(天)以後 0(元) 0(元)

● 計算公式範例:

  1. 假設旅客於113年9月1日購買通勤月票但並未啟用,則旅客通勤月票退票金額計算方式:購買澎湖通勤月票「公車月票卡方案」票價210元 - 手續費20元 = 退票金額190元。
  2. 假設旅客於113年9月1日購買通勤月票並於當日啟用,後因故於當日辦理退票,則旅客通勤月票退票金額計算方式:購買澎湖通勤月票「公車月票卡方案」票價210元 - 經過日數1日100元 - 手續費20元 = 退票金額90元。
  3. 假設旅客於113年9月1日購買通勤月票並於當日啟用,後因故於113年9月3日辦理退票,則旅客通勤月票可退費金額為0元。


Q:該如何掛失呢?掛失的規定與限制?
● 一般月票卡:

  1. 無記名電子票證卡(含各式聯名卡)恕無法辦理掛失。
  2. 記名電子票證卡(含各式聯名卡)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占有時,依票證公司規定,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因票卡為非線上即時交易,持卡人需承擔自辦理掛失確認後三小時內之損失。
  3. 持卡人申請票卡掛失退費時,持卡人須依票證公司之規定辦理並負擔相關費用。

● 縣民月票卡:

  1. 縣民月票卡為記名電子票證卡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占有時,請至車船處指定地點,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因掛失造成相關損失,依票證公司規定辦理。
  2. 持卡人申請票卡掛失退費時,持卡人須依車船處與票證公司之規定辦理並負擔相關費用。


Q:使用一卡通聯名卡綁定月票,若票卡因故無法使用,月票剩餘天數該如何退費?
A:一卡通聯名卡若欲退月票剩餘天數費用,建請電洽一卡通客服專線07-7912000,或是透過 一卡通官網聯絡我們 詢問。

 

澎湖縣通勤月票方案可使用範圍:

可使用運具

使用說明

市區公車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於馬公市、湖西鄉、白沙鄉及西嶼鄉等4鄉市營運之市區公車路線,共16條路線如下:
路線別 (起-經由-迄)
【烏崁線】馬公-馬公
【前寮線】馬公-馬公
【光華線】馬公-馬公
【外垵線】馬公-外垵
【通梁線】馬公-通梁
【沙港線】馬公-沙港
【通梁線(延駛外垵) 】馬公-外垵
【龍門線】馬公-馬公
【尖山線】馬公-馬公
【北寮線】馬公-北寮
【青螺線】馬公-青螺
【太武線】馬公-太武
【風櫃線】馬公-風櫃
【山水線】馬公-山水
【零東線】北辰-西衛-重光
【零西線】重光-西衛-北辰

交通船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經營之交通船「南海之星」和「南海之星2號」,每日固定航行馬公←→望安、望安←→七美往返各1航次,不含增開航班及延航高雄航班至高雄(但含馬公-望安-七美)。

營運路線異動說明:上述路線配合營運業者經營情形進行調整,相關監理程序申請中,如有路線異動請依實際營運狀況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