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通退卡注意事項
(1) 一卡通持卡人向一卡通票證公司辦理終止契約退還全部儲值餘額時,應支付終止契約手續費新臺幣 20 元,如卡片使用滿 5 次(含)以上且滿 3 個月(含)者,免收該手續費。
(2) 上述費用一卡通票證公司得向持卡人收取或逕自一卡通之儲值餘額中扣抵。
(3) 例如小帕因個人因素不欲繼續使用一卡通,辦理終止契約退還全部儲值餘額時卡片餘額為 100 元,其前往桃園捷運車站辦理退卡並領取票卡儲值餘額。經查明該票卡使用未滿 5 次,則其退費金額 = 儲值餘額 100 元 - 終止契約手續費 20 元 = 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