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交通卡申請說明
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臺中市民需經過申請及過卡程序,完成綁定「臺中市交通卡」服務方可繼續享有雙十公車優惠,每人限綁定一張電子票證。
若您符合資格,可以持您常用的一卡通依照下列方式綁定臺中市交通卡服務,以享有優惠。
申請對象
- 設籍臺中市市民。
- 設籍臺中市民之外籍配偶。
- 非設籍臺中市,但就讀臺中市轄內大專院校以下各級學校之學生。
※臺中市社福卡(敬老愛心卡、陪伴卡、原民卡)不需經過申請及綁卡即可享有雙十優惠。
辦理方式
- 臨櫃辦理:至指定地點提出相關證明後,申請及過卡即完成。
- 線上辦理:線上申請綁卡後,即可至指定地點過卡即完成(未過卡前不享有優惠)
- 辦理時間:自 2020 年 12 月 01 日起即可至台中市市政大樓、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市府公告之捷運站等,共 95 點位辦理。
可綁卡的種類
- 一卡通普通卡
- 臺中市大專院校(含)以下發行的一卡通數位學生證
- 一卡通聯名信用卡 / Debit 卡 / 金融卡
不可綁卡種類
- 台中市敬老愛心一卡通
- NFC 一卡通(Fitbit Pay、Garmin Pay 等 NFC 一卡通服務)
- 一卡通未記名之學生卡
- 臺中市外發行的市民卡、社福卡、學生證
- 已辦理餘額退費或停用的一卡通
優惠取消
- 戶籍遷出臺中市、持卡人死亡等情形,將取消其市民限定乘車優惠資格。
- 戶籍非臺中市但就讀臺中學校的學生申請時,會記錄預計畢業時間,畢業後市民限定乘車優惠將被取消。
詳情請依台中市政府公告及活動官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