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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一卡通」106 年 4 月份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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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活動區間:106 年 04 月 13 日~4 月 30 日

中獎通知方式

一卡通將於 106 年 5 月 31 日前以電話或 E-mail 訊息通知中獎者並請中獎者回覆正確姓名、地址等資料以利寄發中獎通知函,得獎者收到中獎通知函後,請依中獎通知函載明內容,填妥個人資料並勾選同意個資於做為本公司未來優惠、活動通知使用,並依通知函內容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中獎之一卡通票卡影本(有外觀卡號的那一面)」等資料,並以中獎通知函上之指定時間前寄回指定地址(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並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所有得獎者資料彙整無誤後,統一於 106 年 11 月下旬前寄送獎項,獎項寄送地址以中獎人回函之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為準,若因回函資料不齊全,以致無法寄送獎項,視為自動放棄。

獎項寄送日期:106 年 11 月下旬前

 「SAMSUNG GALAXY S8 手機」得獎名單:1 名

卡號:00*****2520 姓名:林 O 玲

「富士 instax mini 8 拍立得」得獎名單:3 名

卡號:10*****6625 姓名:方 O 雄
卡號:82*****3578 姓名:莊 O 郡
卡號:80*****2640 姓名:余 O 玲

  「in89 駁二電影票」得獎名單:30 名

卡號:82*****3578 姓名:莊 O 郡
卡號:00*****5520 姓名:陳 O 樺
卡號:80*****1440 姓名:林 O 玲
卡號:81*****0510 姓名:許 O 國
卡號:73*****5718 姓名:林 O 成
卡號:80*****1990 姓名:方 O 玲
卡號:63*****3222 姓名:石 O 浚
卡號:73*****9880 姓名:方 O
卡號:73*****1084 姓名:黃 O 維
卡號:80*****0040 姓名:陳 O 瑜
卡號:00*****8697 姓名:方 O 安
卡號:10*****1010 姓名:廖 O 烊
卡號:77*****4130 姓名:周 O 宏
卡號:00*****8697 姓名:方 O 安
卡號:00*****8697 姓名:方 O 安
卡號:32*****7471 姓名:林 O 德
卡號:82*****7970 姓名:吳 O 珍
卡號:33*****5793 姓名:郭 O 珍
卡號:20*****8389 姓名:吳 O 文
卡號:42*****4338 姓名:邱 O 珊
卡號:42*****9716 姓名:黃 O 智
卡號:81*****6460 姓名:張 O 智
卡號:42*****5728 姓名:楊 O 祐
卡號:00*****4130 姓名:周 O 宏
卡號:20*****3357 姓名:謝 O 明
卡號:73*****1948 姓名:劉 O 榮
卡號:00*****7170 姓名:郭 O 芬
卡號:81*****8020 姓名:賴 O 介
卡號:80*****3940 姓名:鄭 O 玲
卡號:73*****9880 姓名:方 O

「義大遊樂世界入園券 1 張」得獎名單:3 名

卡號:82*****7970 姓名:吳 O 珍
卡號:10*****6625 姓名:方 O 雄
卡號:82*****7868 姓名:盧 O 達 

「義大摩天輪搭乘券 1 張」得獎名單:3 名

卡號:82*****7798 姓名:黃 O 儀
卡號:00*****8697 姓名:方 O 安
卡號:33*****1388 姓名:張 O 

活動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必須於一卡通官網完成登錄才享有抽獎資格,且需使用一卡通 / 一卡通聯名卡 / 一卡通 DEBIT 卡 / NFC 一卡通於全省一卡通小額通路消費扣款,扣款金額單筆大於 100 元 (含)以上,即享 1 次抽獎機會,消費次數愈多中獎機會愈大,不同卡號分開個別累計,因消費扣款非即時連線會有時間差,以一卡通公司收到之交易資料時間為準。
  2. 為維護本活動的公正性,每一次消費扣款如有退貨紀錄,即取消當次消費次數及金額。
  3. 符合抽獎資格名單統計至活動期間之每月最後一日,中獎名單將由一卡通公司於 106/5/10(三)、106/6/7(三)、106/7/12(三)由電腦隨機陸續抽出符合消費資格卡友且公布於 一卡通官網,且將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中獎者並寄發中獎通知函 / 中獎通知 E-mail。
  4. 得獎者收到中獎通知函後,請依中獎通知函載明內容,填妥個人資料並勾選同意個資於做為寄送中獎獎項本公司未來優惠、活動通知使用,並依通知函內容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中獎之一卡通票卡影本(有外觀卡號的那一面)」等資料,並以中獎通知書上記載之指定時間前寄回指定地址(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並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所有得獎者資料彙整無誤後,將於 11 月下旬前寄送獎項,獎項寄送地址以中獎人回函之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為準,因回函資料不齊全或不同意提供中獎人回函之個人資料以致無法寄送獎 項,視為自動放棄。
  5. 本活動獎項為機會中獎類別,依財政部規定,中獎人為本國人時,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名幣 20,000 元(含)以上者,則,依法須繳交 10% 機會中獎稅及身分證影本,並由一 卡通代收。中獎人為外國人(包含外僑及大陸人士)時,依法須繳交 20% 機會中獎稅及居留證影本,則由一卡通公司先行代收稅額,並將代扣稅額寄送至中獎人填寫之指定 地點。
  6. 本活動中獎人,若活動期間內已領取贈品,於活動結束前該筆中獎之消費有退貨或列入爭議款項導致資格不符之卡友,一卡通公司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要求其返還贈 品實際價格(依照原採購金額)。
  7. 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送得獎人之獎品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加者視同放 棄中獎資格亦不得因此異議。
  8.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中獎者兌獎情形,若涉及蓄意操作之不正當行為,如輸入假一卡通卡號、非本人持有之一卡通卡號、侵入抽獎系統、大量灌票、輸入人頭帳戶抽獎等, 足以影響活動抽獎公正性之中獎者,均視為無效中獎,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9. 其他未盡事宜請以一卡通官網公告為主,一卡通公司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