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費項目重複繳費,退費處理方式
- 停車費(新北市 / 桃園市 / 新竹縣 / 新竹市 / 台南市 / 高雄市 / 宜蘭縣 / 臺北市路邊與路外 / 臺東縣 / 澎湖縣 / 苗栗縣頭份市):須由用戶本人自行向停管處申訴,該繳費金額將退費至iPASS MONEY。
- 停車費(臺中市 / 彰化縣 / 苗栗縣苗栗市 / 花蓮縣):將直接退費至iPASS MONEY。
- 停車費(基隆市):須由用戶本人向停管處申訴,該繳費金額將由停管處轉帳退款。
- 停車費(嘉義市):如先以iPASS MONEY 繳納後再使用其他方式重複繳費,該繳費金額將退費至iPASS MONEY;如先以其他方式繳費後再使用iPASS MONEY 重複繳費,請洽停管處詢問退款方式。
- 停車費(嘉義縣):須由用戶本人自行與嘉義縣路邊停車場委外廠商洽詢退費事宜。
- 停車費(屏東縣):須由用戶本人自行與屏東縣公有停車場委外廠商洽詢退費事宜。
- 健保費:須由用戶本人自行聯繫健保諮詢服務專線:市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手機改撥 (02)4128-678 洽詢退費事宜。
- 瓦斯費 / 天然氣 / 學雜費:須由用戶本人自行與所屬瓦斯業者 / 天然氣業者 / 學校單位洽詢退費事宜。
- 汽燃費:須由用戶本人自行聯繫交通部公路總局:市話撥打 0800-231-035 洽詢退費事宜。
- 就業安定費:須由用戶本人自行聯繫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 洽詢退費事宜。
- 臺北市規費:須由用戶本人自行聯繫臺北市商業處:臺北市市話撥打 1999、外縣市撥打 (02)2720-8889 洽詢退費事宜。
- 臺南市 / 雲林縣政府規費:須由用戶本人自行聯繫原開單單位洽詢退費事宜。
- 其餘繳費項目:重複繳納的金額,業者將沖抵次期應付費用,若仍有剩餘金額將繼續沖抵次期後應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