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PASS一卡通為賣斷制之無記名式一卡通,需出示iPASS一卡通進行鎖卡程序始得辦理終止契約退還全部儲值餘額;iPASS一卡通除終止使用之情形外,不得返還iPASS一卡通之全部或部分餘額。
  2. 社福卡(敬老、博愛、博陪、仁愛卡)須透過區公所與捷運車站送回票證公司辦理退款;數位學生證、企業識別證依各學校、企業公告方式辦理。
  3. 持卡人可親至高雄捷運各車站服務台退還全部儲值餘額或台鐵等索取免付掛號郵資之專屬信封袋,將卡片掛號郵寄至一卡通票證公司辦理。郵寄辦理終止契約退還全部儲值餘額者,須於退費金額中扣除掛號郵資或轉帳費用。但若退費原因係卡片異常無法使用,且非人為毀損所致,無須負擔上述費用。一卡通票證公司於收件後10個工作日內函覆(或以簡訊、電話)通知持卡人。
  4. iPASS一卡通如遭損毀,若可讀取卡片晶片資料,或外觀票卡號碼可供辨識,經一卡通票證公司查核無誤後始得辦理終止契約退還全部儲值餘額。

*其他持卡人之權利義務,請參照一卡通公司網站http://www.i-pass.com.tw公告之「一卡通定型化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