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查詢前一日的資料,建議您於乘車日次日15:00以後再操作查詢) 1.「搭乘紀錄查詢列印」功能提供查詢並列印前十二個月至前一日之交易資料(例:2020年12月1日可查詢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間之資料),每次查詢區間最多一個月。 2.「電子車票證明」功能提供查詢並列印前十二個月至前一日之交易資料(例:2020年12月1日可查詢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間之資料),查詢時須指定搭乘日期。 3. 高鐵各車站自2020年10月15日起已不另開立紙本證明,歡迎利用本系統提供之上述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