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運輸常客優惠回饋措施
壹、實施期間
114年2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貳、回饋對象
一、持電子票證(含虛擬及實體)至各票證公司網站公共運輸常客優惠回饋專區完成記名程序,並同意個資使用聲明後,可登錄參與及符合回饋資格(每人最多可同時登錄5張電子票證)。
二、符合回饋資格者,單月持登錄參與回饋之電子票證(含虛擬及實體)搭乘公共運輸達11次以上,即可享有常客優惠回饋。
參、常客優惠回饋條件及計算方式
一、每月計算期間:每月1日至月底
二、回饋項目及條件:
備註:
1.搭乘環狀線紀錄(含次數及金額)納入與臺北捷運併同計算。
2.新北捷運僅計算淡海輕軌及安坑輕軌搭乘次數及金額。
3.持電子票證過卡或付款購票搭乘國道客運旅次亦可納入。
三、回饋金額計算方式:
(一)114年2月1日起,搭乘紀錄自完成登錄次日起算,並以單張電子票證認定。
(二)回饋金額採「當月份搭乘總金額×回饋比例」方式計算;如遇小數位數,採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方式計算。
(三)前揭搭乘金額以電子錢包實際交易扣款金額認定(如遇轉乘或其他優惠,則以優惠後金額納入計算)。
(四)使用TPASS月票搭乘紀錄(含次數及金額),皆不會納入常客優惠回饋條件計算。
肆、回饋金領取:
一、領取時間:當月累計回饋金將於「次月25日」起開放領取,如未領取可與後續月份回饋金併同領取,但最遲須於「開放領取日起1年內」領取完畢。
二、領取方式:可持票卡至四大超商櫃台由店員協助或至指定公共運輸場站加值機台靠卡領取(各領取管道依公路局官網【https://tpass.thb.gov.tw】公布為準)。
伍、TPASS 2.0電子票證
一、購買方式:可至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預購)或指定公共運輸場站服務台或售票加值機購買(各購買通路依公路局官網【https://tpass.thb.gov.tw】公布為準)。
二、記名回饋:購買TPASS 2.0電子票證且至票證公司網站完成記名,可獲得100元回饋金(每人每票證公司僅限1次);先前如已購買各縣市政府發行之TPASS票卡,購買TPASS 2.0電子票證完成記名後亦可再享有記名回饋資格。
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如已登錄參與回饋之電子票證發生退卡、故障及掛失情形,先前月份尚未領取之回饋金可併同電子錢包餘額退還;另當月回饋金將依該票卡已累計搭乘紀錄對應之回饋條件計算,並於次月退還。
二、於票證公司網頁之公共運輸常客優惠回饋專區勾選同意個資使用聲明,並完成記名登錄程序後,即已同意主辦單位(交通部公路局)、主辦單位委託之各執行單位及電子支付機構得於本活動範圍及執行期間內,進行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
三、本措施回饋金額計算之有效交易紀錄(包含搭乘次數及金額),均依電子票證之紀錄與認定為準。
四、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本措施之權利;另如本措施及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正或變更,且以主辦單位官網(https://tpass.thb.gov.tw)最新公告為主。
五、如針對本措施執行內容或回饋金額計算有疑義,可致電主辦單位或票證公司客服專線:
交通部公路局:0800-231-035
票證公司: